企业开通电子口岸“网上支付”业务请按以下流程申请:
一、企业联系帐户开户银行(目前在杭关区具有支付进出口关税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开设税费预储帐户,并协同银行填制“银行报关即时通业务用户报备表”(有关填写事项询问银行)。
二、企业与银行、海关、数据中心签订“网上支付税费”的四方协议。(协议事项询问银行)。
三、完成上述事项工作,根据“银行报关即时通业务用户报备表”信息内容按以下步骤上网申报申请数据(也可以携带“银行报关即时通业务用户报备表”、协议、法人IC卡、操作员IC卡到杭州数据分中心申请办理):
1、向海关权限申请
(1)企业权限:用户持企业法人卡登陆"中国电子口岸"身份认证管理子系统,进入“备案变更”,点击“企业权限”,选择“海关”,在海关申请表内的网上支付栏设置权限,然后,点击“暂存”、“申报”。
(2)IC卡备案:用户持企业法人卡登陆"中国电子口岸"身份认证管理子系统,进入“数据备案”,点击“IC卡备案”,再点击“开始查找”,查找到所需要备案的操作员,点击操作员统一编号进入操作员备案信息表,在报关员证号处输入“0”,再删除“0”,然后,点击“暂存”、“申报”。
(3)IC卡权限:用户持企业法人卡登陆"中国电子口岸"身份认证管理子系统,进入“数据备案”,点击“IC卡权限”,再点击“开始查找”,查找到所需要备案的操作员,点击操作员统一编号进入操作员权限备案信息表,在网上支付业务权限设置栏把操作员所需要开通的权限设置好,然后,点击“暂存”、“申报”。
注意:如果“IC卡备案”、“IC卡权限”二项,已经向海关做过数据备案,并得到海关三级审核的,在申请权限时,可省略“IC卡备案”一项的操作,只要在身份认证管理子系统项下,进入“备案变更”,操作变更“IC卡权限”即可。
2、银行企业备案申请
(1)企业备案:用户持企业法人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身份认证管理子系统,进入“数据备案”,点击“企业备案”,选择“银行”,在银行栏填置企业基本信息、帐户信息,然后点击“暂存”、“申报”。
(2)IC卡备案:用户持企业法人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身份认证管理子系统,进入“数据备案”,点击“IC卡备案”,在查询界面的右上角选择“银行”,然后,点击“开始查找”,查找到操作员后,点击操作员的统一编号进入操作员向银行备案申请表,填置好表内信息,点击“暂存”、“申报”。
企业用户第一次申请使用网上支付功能时,所填的三部分信息都由该企业的申请表中列出的各帐户开户行审核,各开户行审核完毕并都获得通过后,由总行进行审批。
申报后的数据经银行审批后,该操作员卡即具有网上支付的相应权限。在海关对报关单审单通过并发出"海关税费通知"后,用户即可在网上查询并可在网上进行指定缴款单位、发布税、费支付指令等操作。
四、数据申请完毕,将“银行报关即时通业务用户报备表”传真至杭州数据分中心申请办理开通“网上支付”权限手续。
五、银行、企业申请“网上支付”业务权限数据的有关规定及事项请参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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