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

 

中国电子口岸浙江企业代办业务公告
   为满足部分进出口企业需求,方便、快捷外地企业的申请办理,根据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注册、变更业务办理规定,本着服务于企业,创信于企业的综旨精神,经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审核同意,即日起,浙江博海信息服务中心将开展电子口岸相关业务办理手续代办业务。

一、代理范围
   代理进出口企业前往杭州数据分中心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以下相关业务:1、新办企业入网注册2、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海关注册登记编码等变更。3、申请变更企业核销联系人(操作员)4、证书更新(IC卡年审)。

二、代理方式
   企业通过EMS快件方式将资料邮寄给浙江博海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相关资费通过电汇方式汇入服务中心帐户,服务中心在查收相关资料和费用后,负责代理企业到杭州数据分中心、浙江省技术监督局、浙江省工商管理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外经贸厅等行政部门办理电子口岸相关业务手续。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再由服务中心负责将其相关证件、软硬设备、发票邮寄回企业,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企业到电信部门购买17999业务卡事宜,并通知企业到当地主管外汇局办理联网审核业务手续,同时在一步达网站上增加业务进展查询。

企业自理电子口岸注册业务流程示意图:

委托代理电子口岸注册业务流程示意图:
三、业务流程 (电子口岸入网申请企业1号,2号表下载)
(一)企业入网注册业务

企业自理与委托办理电子口岸业务流程对比表
 
企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委托服务中心代办相关手续

供 资
1、《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四项复印件;《批准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原件(正本或副本)及经本单位签章的复印件一份。
2、〈代码证确认表〉一份。(注:〈代码证确认表〉请到《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单位去申请办理)。
3、填写完整并经企业签章的1号表和2号表。(填制规范请参考填写说明)。
4、企业法人卡持卡人及操作员卡持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同左,《批准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原件(正本或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第一步:携带资料到杭州数据分中心完成资料预审、数据录入、数据导入、数据申报,并打印三号流传表。
第二步:企业携带三号流传表及有关证件到浙江省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国税局办理联网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完毕,回到杭州数据分中心办理IC卡制作。
第三步:制卡完毕,企业携带三号流传表及有关证件到浙江省外经贸厅办理联网资格审查手续。外经贸审查完毕。
第四步:回到杭州数据分中心缴纳电子口岸入网设备费用,并领取法人IC卡、操作员IC卡、读卡器、软件等设备。
第五步:领取设备后,回到当地所属外汇管理局办理联网资格审查,并到省电信局(武林广场)或当地市一级电信局购买17999业务卡。(具体17999业务卡购买事宜,请咨询当地电信电话10000)

1、企业将资料邮寄给浙江博海,并将相关费用汇入指定帐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组织机构代码备查。
2、接到电话或一步达网站提供办结信息后,收取邮件并前往办理17999业务卡、当地主管外汇局联网审核等事宜。

时限

不定 3-5个工作日
费 用
技术服务费100元,设备(一套)费用820元。其中设备费包括软件一套300元,读卡器一只280,IC卡二张240元(需增加设备按单件价格累加计算)。 除设备费用外,承担代办服务费用。280元/家(包含回程邮寄费)。
(二)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业务
企业自理与委托办理电子口岸业务流程对比表
 
企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委托服务中心代办相关手续

供 资
1、《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批准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五项证件(正本或副本)。
2、申请报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企业法人IC卡、操作员IC卡。
同左,《批准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原件(正本或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流程同新办企业注册 1、企业将资料邮寄给浙江博海,并将相关费用汇入指定帐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接到电话或一步达网站提供办结信息后,收取邮件并前往办理17999业务卡、当地主管外汇局联网审核等事宜。

时限

不定 3-5个工作日
费 用
更换IC卡二张,成本费用240元。技术服务费50元。
除成本费用外,代办服务费280元/一家企业。(包含回程邮寄费)。
(三)申请变更企业核销联系人(操作员)业务
企业自理与委托办理电子口岸业务流程对比表
 
企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委托服务中心代办相关手续

供 资
1、变更申请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正本或副)。
3、新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IC卡、原操作员IC卡。
1、变更申请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新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IC卡、原操作员IC卡。




第一步:携带资料到杭州数据分中心完成数据变更、制作IC卡。
第二步:交费。
第三步:领取IC卡后,回到当地所属外汇管理局办理联网资格审查。
1、将资料邮寄给服务中心,并将相关费用汇入服务中心帐户。
2、接通知后收取邮件并前往当地主管外汇局办理联网审核。

时限

   
费 用
更换IC卡一张,费用120元。技术服务费50元。 代办服务费150元/一家企业。(包含回程邮寄费)。
四、证书更新(IC卡年审)业务
企业自理与委托办理电子口岸业务流程对比表
 
企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委托服务中心代办相关手续

供 资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卡、企业操作员卡。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IC卡证书期限为二年)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卡、企业操作员卡。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IC卡证书期限为二年)




第一步:携带资料到杭州数据分中心完成IC卡证书更新或更换IC卡。
第二步:交费。
第三步:领取IC卡。
注:证书已过期的用户在领取IC卡后,回到当地所属外汇管理局办理联网资格审查。
1、将资料邮寄给浙江博海,并将相关费用汇入指定帐户。
2、接通知后企业到企业主管外汇局办理联网审核。

时限

不定 3-5个工作日
费 用
1、证书未过期的IC卡,技术服务费50元。
2、证书已过期的IC卡,按每张IC卡120元计算。技术服务费100元。
代办服务费150元/一家企业。
五、代购业务
在原代购物品(光盘300元,读卡器280元)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服务费。 

代办地址:杭州市黄龙路7号 杭州海关大厅 邮编:310007
联系人:周奕
电 话:0571-87267630  传真:0571-87267631
浙江博海信息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571904502810301

代办费用
请汇入浙江博海信息服务中心帐号;电子口岸费用请汇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帐号。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高新支行天目山路分理处 开户帐号: 33001616785059000888
地址:杭州市黄龙路7号
联系人:翁宇 电话:0571-87267611